A- A+

《政治》立委提案出租公有林地引爭議 農業部:放寬將失衡

時報新聞   2025/11/27 11:23

【時報-台北電】為達成開放山林、適度管理及保護森林資源與永續發展目標,農業部提出「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於今(27)日進行審查,農業部所提修正案立委多無異議,然部分立委提案「國有或公有林地於82年7月21日前以實際居住或墾殖使用,得逕予出租」,盼能維繫既有使用者的土地正義,但農業部回應,目前已有濫墾地之清理放租機制,若放寬明顯失衡,且將衍生新占用國土就地合法爭議,遂建議不納入本次修正。

本次森林法修正共計3大重點,農業部預計增訂「山林開放所衍生不當活動之管理規範及罰則」,目的在於授權主管機關公告管制範圍及管理事項;第2點為「針對木材交易及保護國內貴重木增訂罰則」,讓主管機關在基於防制境外非法伐採林產物輸入、保護國內貴重木資源的前提下,能夠禁止或限制其輸出入;第3點為「加重人為活動造成森林火災之罰則」,凡放火燒毀他人森林,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處10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業部所提之內容,立委多無異議,不過部分立委提案針對「公有林地上既有住戶,應有條件出租使用」,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指出,國有財產署早已比照歷史使用事實,允許82年7月21日前實際居住的山區居民補繳費用後合法承租,農業部卻完全不採納,導致同一塊國有地,在財政部是「合法承租戶」,在農業部卻永遠被貼上「違法占用」標籤。

民眾黨立委張?楷表示,許多山區居民「阿公的阿公就已在那裡開墾」,民進黨執政前、馬英九執政時期都相安無事,卻在農業部接手後大舉強拆,甚至已有人命損失,而這不是單純違建,是歷史問題,且國有財產署認定標準可較為寬鬆,為何農業部無法比照,應暫緩拆除、並成立跨部會小組進行調查。

針對立委提案,農業部回應,目前已有濫墾地之清理放租機制,放寬顯失衡,實際執行亦衍生新占用國土就地合法等爭議,建議不納入本次修正。(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賀培晏)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