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輔助駕駛遇6種狀況恐失效 高公局警示:別當自動駕駛
時報新聞 2025/11/14 11:25

【時報-台北電】高速公路車速快,若發生事故,衍生的車損、傷亡或交通壅塞,較一般道路嚴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隨汽車科技發展,車廠陸續推出具備「輔助駕駛系統」功能的新型車款,降低駕駛負擔、提高行車舒適,提醒用路人輔助駕駛系統非自動駕駛,且有6類情境無法辨識,用路人仍須為車輛駕駛行為負責。
高公局指出,目前市面上的輔助駕駛系統,多數具備主動定速巡航(ACC)、自動緊急煞車(AEB)、車道維持輔助(LKA)等功能,但其反應、判斷能力仍不足以取代真人駕駛,如當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前車突然轉向或切入、行駛路型特殊、大雨、濃霧、強光等用路環境、前車外型特殊等6種可能無法辨識的情境。
高公局說,若過度信任輔助駕駛系統而鬆懈注意力,當系統無法正確或即時判斷路況時,即可能發生事故,因此用路人在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時不可不慎。
高公局提醒駕駛人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時應特別注意,不同品牌與車款的輔助系統能力差異極大,使用前應詳讀駕駛手冊或相關說明書,切勿以為車輛能「自動駕駛」,科技雖能協助駕駛,但駕駛本人才是防制事故發生的最後一道防線。
高公局提到,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雙手仍須握穩方向盤,雙眼須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隨時注意輔助駕駛系統運作狀況,並在系統發警告時立即採取適當動作。(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