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調整臺股期貨契約等保證金 8月7日生效
時報新聞 2025/08/06 17:19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期交所今(6)日公告調整臺股期貨契約(TX)、小型臺指期貨契約(MTX)、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契約(MXFFX)、微型臺指期貨契約(TMF)、美國道瓊期貨契約(UDF)、富邦上証ETF期貨契約(OAF)、元大上證50ETF期貨契約(OBF)、國泰中國A50ETF期貨契約(OJF)、富邦深100ETF期貨契約(OKF)。
以及群益深証中小ETF期貨契約(OOF)、元大美債20年ETF期貨契約(RZF)、中信高評級公司債ETF期貨契約(SQF)、國泰20年美債ETF期貨契約(UKF)、統一FANG+ETF期貨契約(URF)、小型統一FANG+ETF期貨契約(USF)、臺指選擇權契約(TXO)、富邦上証ETF選擇權契約(OAO)、元大上證50ETF選擇權契約(OBO)、國泰中國A50ETF選擇權契約(OJO)、富邦深100ETF選擇權契約(OKO)及群益深証中小ETF選擇權契約(OOO)之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14年8月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的風險,瞭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