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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預售屋「新青安房貸」爆違約潮?財政部說話了

時報新聞   2025/08/07 16:20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新青安為協助減輕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資金負擔,提供貸款額度最高8成、延長貸款年限及利率補貼等優惠措施,凡無自有住宅家戶於購買成屋時均可申辦,且非中央銀行(下稱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之管制對象。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1日推動至114年6月底累計核貸12萬5,282戶,金額新臺幣9,650億餘元,穩定提供購屋自住民眾金融支援。

近期新聞媒體報導民眾申辦新青安貸款,銀行核予之貸款成數未如預期,致產生資金缺口有購屋違約之虞等情,財政部表示,銀行於預售屋交屋受理民眾申貸時,係以現場實勘、市場行情、屋況與區域行情等多項客觀因素,進行不動產鑑價,並排除未來價格上漲之預期,核予適當貸款條件,以確保貸款風險可控並符合主管機關規範;民眾購買預售屋價格僅為參考因素之一,並非核貸之依據。

公股銀行辦理房貸資金額度,依據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及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等規範,自主遵循設算額度目標;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已督請公股銀行持續滾動檢討房貸可用額度,加速釋出可用額度,額度緊俏銀行可轉介至其他公股銀行承作,以加速撥款作業。另配合於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網站,揭露可承作購置住宅貸款額度資訊,以及設置電話諮詢專線,俾供民眾查詢;至核貸條件依據金融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相關徵審授信規範,按申貸民眾的信用狀況、負債所得比及還款能力等條件綜合評估。

財政部再次強調,為協助民眾購屋自住,本部持續督導公股銀行遵依行政院四項原則,包含維護金融體質安全、民眾自住首購及已承諾貸款優先、銀行自主調控貸款結構、審慎核貸及嚴格管理新青安貸款、銀行法第72條之2不動產貸款上限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銀行公會授信原則規範及央行信用管制等規定,並精進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加強查核轉租等非自住違規情形,妥善調配資金,支持無自有住宅者安心成家,以利整體房市穩健發展,穩定金融市場秩序。(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吳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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