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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老公外遇喊離!她靠1招房財都保住了

時報新聞   2025/08/05 10:53

【時報-台北電】老公外遇想要離婚,又怕嫁妝房被老公拿走?律師顏紘頤表示,不要被中國短影音影響了,中國夫妻主要是共同財產,離婚平均分配;台灣若無約定,是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各自所有,離婚時,婚前房子不用分配,還可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機會拿到老公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因為嫁妝房是婚前財產,當事人馬上決定離婚。

 顏紘頤在臉書表示,一位當事人愁眉苦臉地來諮詢,她說老公外遇,想要離婚,但怕爸媽送她當嫁妝的房子,會被外遇老公拿走,該怎麼辦?

 跟老公有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她說沒有;當嫁妝的房子是結婚前過戶的還是結婚後才過戶的?她答道,房子是她大學時就買的,已經擁有一段時間了,那時候還沒認識老公。

 中國離婚要分一半財產,台灣離婚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顏紘頤笑笑表示,「您放心好了,您老公沒辦法跟您分房子的。」當事人一臉疑惑問道,「可是夫妻財產不是共有嗎?」

 顏紘頤搖頭道:「當然不是,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各自使用處分,除非有約定婚後採共同財產制,或者是無法區分財產是誰的,不然誰的財產就是誰的,不是共有。」

 當事人疑惑道:「可是我怎麼聽網路上說,離婚後要分一半財產給我老公?」顏紘頤笑道:「可能中國短影音看太多了,把中國的法律規定拿來套在我們身上。台灣的法律規定是,如果您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制,就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時要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多的分差額的一半給少的,不是離婚時財產直接分一半,這個權利叫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您老公賺的比您多,您不只不用跟他分房子,說不定算一算後,還有機會可以跟他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呢!」

 當事人問,「什麼是剩餘財產?」顏紘頤答,「就是離婚時現存的婚後財產,婚前財產不算入分配範圍,因為贈與或慰撫金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也不列入分配範圍,例如說,您的嫁妝是父母贈與的,就不用拿出分配。」當事人再問,「原來如此,看來我是白擔心了,那我回去馬上跟我老公離婚。」顏紘頤只好說,「呃...好的,祝您往後一切順利。」(新聞來源:旺得富理財網 馮恩惠)

 ※免責聲明:內容僅供參考,個案仍需諮詢律師以評估能否適用,建議尋求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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