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選舉人總額過半數同意」難突破 綠委提案改修憲門檻
時報新聞 2026/08/22 16:43

【時報-台北電】我國現行修憲案,除立法院通過以外,仍需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且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面對修憲高門檻,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伍麗華等人提出修憲案,主張將公民複決修改成「選舉人團投票複決」,此案已於21日交付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並公告,後由我國選舉人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通過。以18公民權修憲案為例,當時至少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鑒於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的修憲門檻過高,鍾佳濱、伍麗華等30人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該案已於21日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
提案案由指出,我國修憲超高門檻致使社會歷經長期凝聚之民意與共識難以落實,導致國家根本大法無法順應社會變遷與時俱進,長此以往恐不利於憲政體制之健全發展與基本人權之捍衛,主張引進「選舉人團」制度代表全體選舉人行使修憲複決權。
鍾佳濱等人將現行條文中「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修改成「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團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團總額之半數」。(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千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