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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虛擬資產專法三讀通過 幣安喊話:加速與國際市場接軌

時報新聞   2026/06/30 13:17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也是台灣首度針對虛擬資產設立的專法。新法明定穩定幣的發行依據,強制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必須取得主管機關金管會的許可才能營業。針對詐欺或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新法也祭出重罰,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以全面強化市場監理並防範洗錢死角。

過去台灣對虛擬資產主要依賴「洗錢防制法」進行登記管理,這次納入專法規範後,對VASP的監理大幅升級。新法規定,VASP的開業、停業、歇業或業務範圍變更,皆須經金管會核准,業者也必須建立內部控制、稽核以及資通安全管理等制度。對於現有業者,新法設有過渡期,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必須在法令施行後12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於21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逾期未取得者不得繼續營業。

在首度規範的穩定幣發行方面,條文明定發行前須由發行人向金管會申請,並會商中央銀行同意。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在境內金融機構維持100%的準備資產,且該資產須全數信託保管,不得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若發行人破產,該準備資產不屬於破產財團,穩定幣持有人享有優先受清償的權利。此外,曾犯虛擬資產詐欺、洗錢等罪並判決確定者,5年內不得擔任VASP負責人。

全球知名加密幣交易所幣安亞太區負責人SB Seker指出,很高興看到台灣在建立完整虛擬資產監理框架的道路上,邁出歷史性的重要一步。幣安也很榮幸能夠參與相關立法討論過程,分享我們在全球不同市場的實務經驗與觀察。(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柳名耕 姚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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