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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社會》陸網信辦出手 5類「涉企侵權」資訊列入清理

時報新聞   2026/09/19 14:16

【時報-台北電】大陸中央網信辦18日公布《關於加強涉企侵權信息管理 持續推動營商網絡環境優化的通知》,要求網站平台進一步強化企業及企業家相關資訊管理,主動清理處置涉企侵權內容。官方列出5大類應積極處理的資訊,包括洩露企業家個人資料、侮辱謾罵及醜化企業家、假冒企業或新聞機構發布資訊、斷章取義歪曲企業家言論,以及翻炒企業舊聞和負面資訊等。

 根據通知,第一類為「個人資訊類」,涉及企業家身分及聯絡資料,例如身分證、護照、戶籍檔案、住址、電話等,另外也包括生物辨識、醫療健康、金融帳戶及行蹤軌跡等敏感個資。

 第二類則是「侮辱貶損類」,包括侮辱、謾罵企業及企業家,惡搞或醜化企業標誌、產品與企業家肖像,甚至將企業、企業家與色情、低俗話題惡意連結,以及利用污名化詞彙詆毀企業、企業家或特定品牌使用者。

 第三類為「假冒仿冒類」。通知指出,平台應處理假冒新聞單位製作、發布涉企監督資訊,或假借企業、企業家名義發布的內容;若公眾帳號的名稱、頭像或簡介擅自使用與企業相同或近似的名稱、標誌,或使用企業家姓名、肖像,也被列入處置範圍。

 第四類則是「虛假誤導類」,包括斷章取義、歪曲解讀企業家過往言論,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搜尋關鍵字聯想或搜尋結果,以及已經過權威闢謠、澄清仍持續傳播的不實資訊。此外,若相關內容與企業或企業家在大型平台官方帳號發布的公開聲明不符,也在處理之列。

 第五類「其他」涉企侵權資訊,則涵蓋企業之間拉踩、引戰的內容,以及集納、翻炒企業舊聞舊事和負面資訊。平台過去已處置過的涉企侵權內容、機器人帳號或網路水軍發布的涉企評論,以及明顯違反公序良俗、抹黑詆毀企業或企業家的資訊,也被要求主動清理。

 中央網信辦表示,涉企侵權資訊具有成本低、傳播快、影響大的特性,而企業在維權過程中還可能面臨舉證難、週期長及成本高等問題,因此此次要求網站平台將涉企資訊納入日常內容審核及處置範圍,進一步完善事前審核、事中巡查及事後處置機制。

 通知同時要求平台強化帳號及MCN機構管理,對涉企侵權資訊從源頭加強管理;對重視程度不足、落實不力,尤其是遭網民集中反映問題的平台,網信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林俞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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