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機車路邊停車新制11月上路 違規罰1200元 4縣市差異一次看
時報新聞 2026/10/30 09:59

【時報-台北電】台中市11月1日起,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將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收費比照各路段原有機車收費標準,人行道與騎樓內的停車格暫未開放;自11月起,全台共有4縣市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路邊機車格,不過開放範圍、停放方式等都有差異,若違規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中時新聞網》彙整4縣市停放規定,供民眾參考。
台中市11月1日起,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開放大型重機停放,以「1格停1輛」為原則,雖然可斜向停放,但車身須保持在標線內,若車體太大無法停進單一機車格,需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或汽車格。
台中市政府表示,若大型重機停放在機車格、機慢車停放區,收費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標準,而若停放於汽車格,則依相關收費規定辦理,購買機車月票或汽車月票者則要注意,票券不能混用,須依照停車格類型使用。
台中市政府提醒,人行道、騎樓不在此次開放範圍,大型重機停放時須保持單一停車格內,且須依標示方向停放,避免違規受罰。
開放範圍:僅限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
停放方式:允許斜向跨停2車格,車身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計次者,一次40元;計時者,每小時20元,單日上限100元
開放範圍:路邊收費機車格,部分行政區開放停放免費機車格
停放方式:可斜向或跨停2格車格��車身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每4小時30元,免費車格不收費
開放範圍:公有路邊收費車格、免費機車格全開放
停放方式:1車1格為準,車身較長可斜向跨停2格,車身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收費方式(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黃朝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