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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經濟》陸發布對外投資新規 7月1日起施行

時報新聞   2026/06/01 14:43

【時報-台北電】綜合陸媒報導,大陸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促進對外投資高品質發展,並加強對外投資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規定》明確要求,投資者從事對外投資活動時,不得出口或使用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也不得未經許可出口或使用國家限制出口的相關項目。

此外,新規進一步規範跨境技術轉移行為,禁止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組織赴境外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或跨境培訓等方式,向其他國家或地區轉移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涉及限制出口項目者,則須依法取得許可。

市場認為,新規有助完善大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並在擴大對外開放的同時,強化關鍵技術、數據及國家安全相關領域的風險管控。(編輯:廖小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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