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風雲》國際球員專題/經典賽血緣制寬鬆 台灣敲碗CT卡費

【時報-台北電】台灣棒球在去年底稱霸世界12強賽、上月通過經典賽資格賽考驗後,劍指明年經典賽籌組「最強中華隊」,球迷大力敲碗響尾蛇「卡仔」卡洛爾、紅人隊「費仔」費爾柴德兩位台裔大聯盟好手助陣,組成「CT卡費」(CT為我參賽名稱中華台北之縮寫),中職會長蔡其昌也承諾願意再赴美國親自邀請。
卡洛爾、費爾柴德的母親都是台灣人,但若是國際棒壘球總會(WBSC)主辦的賽事,比如最高等級的12強,球迷根本不可能奢望「CT卡費」。除了大聯盟僅放行40人名單好手參加經典賽,更卡在WBSC賽事的參賽資格認定依據奧林匹克憲章,以球員的「護照」為準,而卡、費目前都沒有這樣的條件。
相較之下,經典賽的參賽資格認定寬鬆許多,以球員個人所需的證件來看,擁有該國護照自不在話下,且只要比賽開打前3個月持有有效護照即可。即使沒有護照,若球員擁有該國的永久居留權,或有出生於該國的出生證明,只要WBCI(世界棒球經典賽股份有限公司)與WBSC認定有效,都可以代表其國家隊參加經典賽。
即便護照、居留權、出生證明都沒有,只要該球員的雙親至少有一人為該國之公民(以護照為準),或者至少有一人出生於該國(以出生證明為準),依照「血緣」仍可代表其國家隊參加經典賽。國人寄與厚望的「CT卡費」,就屬於母親與台灣有血緣關係的案例。
其實以血緣關係來認定,在足球、籃球被視為「入籍球員」,儘管規定各有不同,但持有護照仍是必要條件。經典賽之所以寬鬆認定,是因為棒球歷史發展以美國獨大,國際化程度不如許多團隊運動,想要擴大賽事規模,讓經典賽打出如世足賽的全球影響力,目前自然無法從嚴認定。
為了讓各國有機會徵召更多國際好手,經典賽甚至允許符合國籍法、可取得公民權的球員,不用真的去走申請程序,就從寬認定其參賽資格。畢竟有的國家不允許雙重國籍,如台灣、韓國則可能涉及兵役義務,經典賽可不希望球員為了參賽得放棄國籍或入伍,來快樂打球就好!(新聞來源:中國時報一記者李弘斌/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