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南紡(1440)決議5/12起至7/11買回30,000張庫藏股,每股9.98~12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864,106,33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12~114/07/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98~12.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討論案二
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提請 討論。
說明: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擬實施買回
庫藏股作業並辦理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60,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14年5月12日至114年7月11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預計買回30,0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81%。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9.98元至12元,惟若買回期間,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每日買回股份之數量不超過10,000,000股。
2.本次預定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81%,且本公司董事會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
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請買回股份應檢
附「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之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七(第38頁) 。
3.本公司已委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八(第
39頁)。
4.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配
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於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本公司之股票。
5.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辦理買回庫藏股相關事宜。
6.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臺南紡織服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5月9日第二十七屆第17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委任單一證券經紀商辦理)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
產之百分之2.5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20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案,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
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