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台積電中科二期擴建 球證補償協商爭議 中科要興農負責

【時報-台北電】針對近日報載「中科取得興農球場用地,興農建議由政府賠償會員證價差」,中科管理局今(11)日提出嚴正聲明指出,中科二期土地取得作業均依法查估並辦理協議價購作業,與興農公司近一年9次協商取得共識,「球證回收費用非屬用地取得補償項目」,會員期待價格與興農公司回收價格之差價,明確同屬興農公司之義務,於法應由興農公司負責,政府無由代為負擔,「請興農公司依法負責,信守承諾,切勿推卸責任,誤導社會視聽。」
中科台積電擴建二期基地鄰近台中園區西側,面積89.75公頃,目前所在地包含興農高爾夫球場。有會員表示,目前球場還有1,750張球證,要求興農公司必須以市價平均八成價來回收。
興農球場會員權益促進會長陳永豐指出,原本希望興農球場以180萬元收回球證,但經過了2年多、物價高漲,如果要開發,會員們希望球證提高到320萬元賠償,如果沒辦法開發,希望能夠維持現狀。
本月7日在中科管理局召開協調會,興農高球場權益促進會要求每張球證補償320萬元,而興農卻提出只願退還當年的14萬保證金,協調會破局!
中科表示,政府執行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辦理用地取得,必須依法行政,依照法令規定辦理,政府均保障民眾權益,該給的補償絕對不會少。但興農球場會員球證的補償,因費用由興農公司收取並與會員簽訂契約,在法律上屬興農公司與會員間之私權關係。中科向興農公司價購土地,是公司處分資產的行為,公司與會員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不會因出售資產而消滅或移轉,因此依法仍須由興農公司負責處理。
中科再次重申,擴建二期計畫去年(113年)4月展開用地取得作業以來,興農公司於5月15日即繳交協議價購同意書,雙方合意價購;中科多次代替會員向興農公司爭取權益,要求興農公司須妥善處理會員球證議題。興農公司於113年11月29日雙方協商會議中明確表示,「球證補償是興農公司的責任,承諾興農公司會妥善處理,並請中科不要干涉。」(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曾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