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互動(6486)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1,00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千股,,計增加股本為100,000千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
暫定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發行
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
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二六七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計1,500千股。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計1,000千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75%,計7,50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有關事項,
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