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法租金標準 藍委籲收入分級
時報新聞 2025/03/24 08:05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在27日舉辦《住宅法》修法公聽會,跨黨派立委有共同修法方向,可望在本會期推動,將聚焦討論租金分級制度、放寬弱勢比例等。綠委林月琴表示,《住宅法》修法通過後,政府應訂定租金分級標準,至今未訂是立法怠惰;藍委牛煦庭則呼籲,社會住宅租金設算,應該以「收入分級收費」取代「身分別市價打折」。
2021年《住宅法》修正,明定內政部應依承租者所得、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租金分級原則,去年內政部擬以「身分別市價打折」而非「收入」計算社宅租金分級原則,引發民團抗議,至今未定出分級制度,內政委員會本周將舉辦公聽會討論相關修法。
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指出,早在2021年《住宅法》修法時即明文要求政府訂定租金分級標準,但至今已4年,相關制度仍未完成,要求盡速訂出具體標準,並採「所得分級」計算,來落實居住正義。
林月琴指出,《住宅法》2021年修法通過後,政府就應該制定全國統一的分級收費標準,但遲遲無法與民間意見達成共識而未制定,且社會住宅一租至少是2、3年,價格調漲或調降的制度也沒有規畫,實在是立法怠惰。
牛煦庭則表示,台北、新北、桃園目前都採用比較完善的「收入分級收費」,呼籲社會住宅租金設算,應以「收入分級收費」取代「身分別市價打折」。
林月琴提出政府應檢討包括放寬青年申請資格、不限弱勢身分,經濟審核應納入汽機車等財產並提供稅單替代方案,擴編調查人力實地查核,依申請人財力分級並全台統一標準,以及建立租金調漲與調降機制。(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游念育/台北報導)